主持人:孙局长,咱们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跨区域的联动协作,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方面工作?
孙局长:我们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,一般是按照行政属地管理的原则来开展的,但是当前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,往往并没有行政区域的界限,违法行为呈现跨区域的趋势。在这种形势下,建立跨区域协作联动的监管方式显得尤为重要。我们在2015年就加入了由7个地市建立的“省会城市群”稽查协作区,共同打击跨区域违法行为。在去年,我们进一步发起建立了河北山东交界的“德州、沧州、衡水”稽查协作联动区,深化鲁冀交界地区的稽查执法区域协作。
主持人:孙局长,咱们的跨区域稽查协作区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?
孙局长:我们成立了联动协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,建立联络员制度、联席会议制度、稽查信息通报制度和重要事项通报机制、学习交流机制,加强协作区内横向、纵向联动,强化稽查办案信息移送和案件协查协作。
主持人:咱们上半年都开展了那些联动协作的工作?
孙局长:上半年,依托稽查联动协作区平台,我们做了大量实际工作,不断深化稽查跨区域协作。一是进一步完善稽查协作区市、县、乡三级通讯录,畅通联系渠道。二是牵头组织开展鲁冀交界地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稽查行动,德州、沧州、衡水三地联动,形成有效合力。三是积极推进协作对接,组织基层单位开展了实地协查、座谈交流等工作。四是不断深化联席会议,在上周,我们借协作区轮值单位的契机,组织开展了“省会城市群”第五次联席会议暨“德州、沧州、衡水”协作区第二次联席会议,进一步加大合作,深化交流,为跨区域稽查协作提供了良好平台。
刘科长:这样理解不全面。我们监管的化妆品,是指用涂擦、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,作用于人体表面,包括皮肤、毛发、指甲、口唇等部位,作用呢,是清洁、消除不良气味、护肤、美容和修饰,符合这些条件的产品属于化妆品。护肤产品只是化妆品的一部分,另外像常用的洗发液、护发素、烫发、染发产品、作用于指甲的指甲油等,还有牙膏都属于化妆品。有一些类似的产品,如香皂、漱口液等,目前都不纳入化妆品管理。
主持人:听说咱们局在化妆品监管方面正在开展规范化建设,那么请讲一下为什么要开展规范化建设?
刘科长:去年,我们对化妆品市场监管开展了调研检查,发现在基层化妆品监管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,如基层监管人员不懂如何监管、企业不知道法规要求、消费者不会自我保护等等,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。所以,我们决定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市开展基层化妆品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,就是着眼监管最基层,从乡镇(街道)抓起,提升基层化妆品监管能力,规范化妆品经营者行为,提高消费者安全意识,进一步推进社会共治,提升全市化妆品的整体安全水平。
主持人:对开展化妆品规范化建设,咱们局都采取了哪些措施?
刘科长:首先,我们制定印发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,明确了工作目标、工作标准、工作步骤、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,在每个县市区找一个乡镇先行试点,公布了13个试点乡镇名单。其次,按照实施方案要求,制定了规范化建设工作标准模板,分两方面,一是现场管理,就是经营现场承诺书如何张贴、消费警示有哪些、化妆品安全知识如何宣传、产品如何摆放等等,都有详细的要求;二是文件资料管理,经营管理制度、索证索票资料、购销台账、人员培训、不良反应报告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并制定了相应表格,使规范化建设有章可循、便于操作。再次,开展调度和现场指导。及时了解进展情况,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。并对6个县市区的乡镇监管所及20余家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指导检查。最后,开展了学习交流。编发了规范化建设工作简报3期,交流工作进展,借鉴工作经验,同时协助2个县市到日照学习参观规范化建设经验,推动了化妆品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开展。
主持人:目前规范化建设进展到什么程度了?
刘科长:规范化建设我们是分了三个阶段,三年完成。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6月底,是第一阶段--示范引导阶段,要在13个县市区各打造一个乡镇(街道)示范样板,符合标准要求的予以公布,然后在全市推开。目前试点乡镇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各县市区正在紧张地规范整改中,近期我们将开展督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