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
为深入排查整治饮料生产经营领域的风险隐患,严防“3.15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我市市场,确保我市饮料食品质量安全,2018年3月19日起,稽查支队组织开展了生产经营领域饮料食品专项检查。
一是加强对饮料生产企业生产过程的检查。督促企业严格按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》(GB14881)、《饮料生产卫生规范》(GB12695)等组织生产,严格保持获得许可时的生产条件,严格按照执行标准投料,投料与标签配料表相符。重点检查标示内容、产品名称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、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、含量声称、功能声称等方面是否存在虚假标注、夸大、误导等问题。
二是加大饮料经营环节检查力度。以饮料批发商、代理商、配送中心、农贸市场、农村食品店为重点,检查食品经营者许可资质情况、销售贮存条件、饮料来源渠道、进货查验制度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履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、饮料标签标识等情况,及时发现并排除问题隐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