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
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和组织、协调工作。
组长:局长
副组长:局党组其他成员
小组成员:市局科室、直属单位、各县(市、区)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
二、应急处置指挥部
(一)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
发生或者经分析判定食品安全事故有可能升级为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,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。服从国家、省、市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,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。
总指挥:局长
副总指挥:分管监管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副局长
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:
(1)综合协调组:由办公室、政策法规科、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等组成,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、信息汇总报送、后勤保障、法律支持以及应急处置会议组织和相关公文处理等工作。
(2)事故调查组:由食品生产监管科、食品流通监管科、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、稽查支队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组成,负责事故原因调查,提出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。
(3)产品控制组:由食品生产监管科、食品流通监管科、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、稽查支队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组成,负责对相关产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,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。
(4)新闻宣传组:由办公室、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等组成,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管理,组织并承担新闻发布工作,制定新闻宣传报道方案,确定对外宣传口径并组织起草新闻通稿;负责接待新闻媒体采访,跟踪收集相关舆情信息。
(二)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
发生或者经分析判定有可能发生Ⅲ级以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,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成立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。服从国家、省、市级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,开展应急处置工作。
总指挥:局长
副总指挥:分管监管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副局长
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:
(1)综合协调组:由办公室、政策法规科、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等组成,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、信息汇总报送、后勤保障以及应急处置会议组织和相关公文处理等工作。
(2)事件调查组:由药品生产与安全监管科、药品市场监管科、医疗器械监管科、稽查支队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组成,负责事件原因调查,提出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。
(3)产品控制组:由药品生产与安全监管科、药品市场监管科、医疗器械监管科、稽查支队等组成,负责对相关产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,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