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和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,日前,国家局修订了《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(试行)》(以下简称应急预案),并要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预防、应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,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,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尽快实现规范化、制度化和法制化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,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,保障公众用药安全。